同时还提出要细化自由裁量标准,要规范自由裁量范围、幅度和种类,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还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让执法活动纳入全面的监督、保障和规范的范围。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如果我们把法理解成一个狭义的法,那我们的法治仅仅关注于法院。
十五大的时候,又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那么,我们看中国几千年的法治传统,毫无疑问我们是采取一个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礼治和法治相结合。在中国要实现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不应该单独强调法院的重要性,而必须要把党委、人大、政府和法院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我们回到中国的历史上,我们古代有礼法,宗族法,家庭法,习惯法,到现在我们还有党规党法。高波: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我们中文当中,宪法和党章是两个不同的词,但是在英文当中实际上它是一个单词constitution。
其中我们看到既有党章里所确立的共产主义理想,我们又规定了党的整个组织和运作体系,我们还有各种各样具体的党的运作过程中的规则,其中也包括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类似我们像八项规定这样一些内容,所以实际上党章和党规党法也是一个完备的体系。应该说在每一步上都对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有重大的推进。具体地说,到2012年底,我国已制定了包括现行宪法在内的有效法律242部,行政法规721部,地方性法规9200部。
而且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和加强和改进党领导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任务作了全面部署。《决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根本保证。一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新论述和新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别,但内涵有很大不的不同。
一、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意义的定位 我们可以从不同的维度来把握和界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意义。这些无疑也是重要创新。
我们仅对1978年以来的数字进行统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召开37次全会(不包括一中和七中全会)所通过的《决定》可以归纳为4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党的文献中第一次提出并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无疑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识的深化和拓展。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与坚持党的领导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
这些重要论述,是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进一步展开,是《决定》的重要亮点。之所以这么说,主要依据有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添了新的内涵。二是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新概括和新阐释。
《决定》是在党的文献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对总目标的内涵作了全面阐释。五个体系,就是指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也就是说前者内涵要比后者大大扩展了。这三个方面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全面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总目标的论述,体现了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上的一脉相承,与时俱进。《决定》是全面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总纲,《决定》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方面有一系列重要创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添了新的内涵。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方面有一系列重要创新。而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文件仅此一份。《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维度来理解和定位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意义,可以说《决定》是全面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总纲。
《决定》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决定》还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能够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决定》指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都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持和拓展。二是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层面。
三、《决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党中央确定了我国两个一百年的未来发展目标,并形象地把它概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因为这既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指明了全面推进我国依法治国与西方国家宪政的根本区别。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公开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就是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因此,《决定》在理论上尤其是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上有一系列重要创新。它体现了全面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根本属性和鲜明的中国特色。《决定》用很大篇幅全面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而党内法规中最根本的法规就是党章,因此,我们要依党章从严治党。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
因此,民族复兴中国梦是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政治宣言,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是团结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的一面精神旗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高度的历史担当和使命追求。包括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法治体系等都作了充分而深刻的论述
这个构想可以概括为上加——下统。应该说与理论界的研究结论是高度切合的。
老百姓认为司法机关不能独立办案,对司法形象影响很大。对法院来说较经常出现的是对案件的选择性受理。至少两个方面让大家记忆深刻,一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反四风,让节俭养德全民行动深入人心。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为例,代表委员热议的司法不公问题就有以下五大关注点。
法院判决的结果虽然是公正的,但不执行或者无法执行的结果也是司法不公。有些不执行甚至就是人为干扰造成的。
要落实独立行使审判权,不仅要靠法院自己的努力,增强自身的抗干扰能力,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三)司法公正的对策 长期以来,理论界都在思考,如何推进司法公正?司法公正的实现必须要有各种制度与措施作保障,司法不公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它的彻底解决,不能仅依靠司法机关,更需要依靠党委、人大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尽管这类现象发生在个别司法人员身上,但其恶劣影响不可低估。可以相信,在四中全会之后,在继续做好节约、反腐之外,集中力量推进司法公正的工作,是当务之急,只有这样,法治中国才会与节俭中国廉洁中国一道,屹立于世界的东方。